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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08
【114年入國小鑑定安置及緩讀申請】
1.說明會:時間-113.12.01(日)上午10:00  /  地點-北門國小中正堂 2.表單領取及報名:時間-113.12.03(二)~12.06(五)  / 地點-請送件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學區輔導室 3.資料下載:新竹市特教資源中心 (網址連結) 4.洽詢電話:03-5427974

發展遲緩兒童巡迴輔導服務

一、目的
為協助本市身心障礙或疑似身心障礙學童確認其特殊教育資格,並獲得適當之教育安置及相關服務,以利其在學校之學習生活。
二、對象
設籍且實際居住新竹市,屆齡應就讀國小,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或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之學童。
三、安置環境與服務內容
1.全日就讀普通班(簡稱普通班):
學籍設籍並就讀普通班級,並由學校提供各類相關服務,如專業團隊服務、教育輔具等輔助性協助。

2.不分類資源班(簡稱資源班):
學籍設籍並就讀普通班,但部分時間到資源班接受特殊教育課程或協助。

3.集中式特殊教育班:
學籍設籍並就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,依學生能力部分時間可回歸普通班接受融合教育。

4.在家教育:
因重障或重病經鑑輔會核定無法到校學習者,由巡迴教師及原校輔導教師到府提供特殊教育及協助。
 
特殊教育學生就學所需之各項相關服務,於安置會議決議後得由就讀學校依照相關規定及流程提出申請:

1.無障礙環境
2.生活協助
3.考試評量服務
4.相關專業服務
5.教育輔助器材
6.交通服務
7.其他
四、安置原則
(一) 重度以上智能障礙或以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學童(含中、重度自閉症學童)得選擇安置於國立特殊教育學校。
(二) 欲安置於本市市立小學者以安置學區學校為原則。若學區內無適切安置場所,則依據學童各項能力發展及適應表現情形,並參酌父母或監護人意願進行安置。
五、報名及領表
(一) 報名:約每年 1 月底至 2 月間,以新竹市特教資源中心公告為主。
(二) 領表
  • 上網下載:父母或監護人可自行於新竹市教育網(http://www.hc.edu.tw/)或新竹市特教資源中心網頁(http://special.hc.edu.tw/WebMaster/)下載相關表件。
  • 親自領表:於已公告報名日期之上班時間,至本市特教資源中心領取。
六、洽辦單位
(一)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特殊與學前教育科,電話:03-5216121 轉 264
(二) 新竹市特教資源中心,電話:03-5427974